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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化化工网络环境,有你,有我

[打印]发布时间:2011-09-19    有效期:2011-09-19 至 2013-09-01    点击:249

为了共同营造安全、和谐的网络交易环境,2010年8月1日起中华化工网将对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会员进行处罚,具体处罚规则如下:
1、提醒--发布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信息;
2、警告--多次发布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信息;
3、严重警告--经过警告后再次发布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信息;
4、限权15天--经过严重警告后再次发布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信息;
5、终止服务--在限权处罚后再次发布违反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的信息,或发布违反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信息(中华化工网保留根据会员发布信息的危害情况,基于合理判断直接解约的权利);

请各位会员根据《中华化工网产品禁售规则》 <http:/announce/16.html>积极进行自查(修改或删除)已发布上网的供求信息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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